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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师团发〔2018〕8号关于举办“五月的鲜花”第三届大学生合唱节的通知

[日期:2018-05-24]

各学院团总支,鸿德学院团委、青年政治学院团委:

        为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拟于2017年5月初举办“五月的鲜花”第三届大学生合唱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新思想,唱响青春梦”

    演唱作品应充分反映我校各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要充分体现我校师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线,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并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三、参加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比赛时间 

2016年5月4日

五、比赛地点 

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音乐厅

 六、奖项设置

(一)设立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

(二)优秀组织奖:共设6名,奖励在活动组织期间表现突出的学院。

(三)最佳人气奖:共设5名,微信投票,微博转发、点赞量和评论各占50%。

(四)优秀指挥奖:奖励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挥(每参赛队伍不超过1名)。

(五)最具创意奖:共设1名,奖励在歌曲演唱、合唱形式、服饰等各方面具有创意的团队。

(六)最佳舞台表现奖:共设1名,奖励歌曲演唱有吸引力和感染力、深受观众的支持与喜爱的团队。

七、参赛要求

(一)每个学院选派一支人数在42人以内的参赛队伍参加。

(二)每个学院上报2首合唱作品,2首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一首歌须为红歌,鼓励在合唱的基础上丰富整体表现形式。

(三)各学院自行准备歌曲现场配乐或光碟配乐,于4月20日前将“五月的鲜花”第三届大学生合唱节报名表报送至校团委。

(四)彩排时间和抽签时间另行通知。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广泛参与比赛,进一步扩大“五月的鲜花”大学生合唱节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展现我校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积极利用板报、橱窗等传统线下媒介和“三微两端一站”等线上媒介广泛开展赛前宣传动员,赛中直播和赛后专题报道等工作。

(三)精心编排、保证质量

    各学院要根据本次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操作。根据歌曲的表现力,着力通过伴舞、轮唱、伴唱、领唱等多形式增强比赛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特此通知

2018年4月2日

附件:

“五月的鲜花”第三届大学生合唱节报名表

学院(盖章)                   

合唱团名称:                   

总负责人

 

电话

 

参赛队

领    队

 

电  话

 

参赛人数

 

指  挥

 

参赛曲目1

 

曲目时间

 

参赛曲目2

 

曲目时间

 

歌曲

主题

简要

说明

 

 

 

 

学院

团总支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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