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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师团发【2017】8号关于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 第十五届“百灵杯”文艺汇演的通知

[日期:2017-03-28]

各学院团总支、鸿德学院团委、青年政治学院团委:

      为全面培养提高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为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献礼,激励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拟于2017年5月中旬举办我校第十五届“百灵杯”文艺汇演(以下简称汇演),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献礼七十载,舞动百灵韵师大

      作品应充分反映我校各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主人翁精神,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要充分体现我校师生喜迎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大庆的主线,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并注重原创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汇演形式

      (一)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每个学院上报的作品数量最少不能低于1个,最多不能超过2个,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

      (四)各学院报送节目中必须有一个群舞节目,其中的优秀节目将作为全区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推荐作品,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全区展演活动。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3月24日前将本学院节目的舞蹈类型、名称、人数和时长报送团委,团委于4月初进入各学院进行视频采集用于宣传片的制作,5月上旬进行全校评比。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设立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获得一等奖的学院授予“百灵杯”称号并颁发奖杯,获奖作品参演人员颁发集体证书。

      2.优秀组织奖:共设6名,奖励在活动组织期间表现突出的学院。

      3.优秀创作奖:共设3名,从展演活动原创节目中,评选迎庆文题鲜明、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优秀作品。

      4.最佳人气奖:共设5名,微信投票,微博转发、点赞量和评论各占50%。

      5.指导教师奖:奖励获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要求

      在汇演活动中学院高度重视,有明确指导思想,组织工作扎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积极配合宣传片和汇演录制工作,能够积极利用“三微两端一站”开展宣传工作,并有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汇演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广泛参与汇演活动,进一步扩大“百灵杯”在广大青年学生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展现我校青年学生良好的迎庆精神风貌。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以本届大赛为契机,大力营造迎接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的庆祝氛围,积极利用板报、橱窗等传统线下媒介和“三微两端一站”等线上媒介广泛开展赛前宣传动员,赛中直播和赛后专题报道等工作。

      (三)精心编排、保证质量

      各学院要根据本次汇演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在体现学院专业特点的同时,又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创新形式,保证汇演节目质量。

 

 

                      2017年3月20日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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