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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报道六:全面从严治团,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团学干部凝聚力不断增强

[日期:2016-11-26]

      内蒙古师范大学共青团历来高度重视团的基层组织活力不断提升。在学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意识不断增强,团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团的基层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制定出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团校工作方案》《团校学员守则》《团校教学大纲》,建立了专职团干部每周学习交流和工作部署制度,每年召开近40次团干部学习交流和工作部署会,建立了常态化学习交流机制,定期开展参观考察、调研交流、选派挂职等活动,广大团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服务团员青年的本领不断增强。近年来,广大团干部从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到创先争优活动,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扣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自觉学习贯彻主题教育各项要求,强化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了正确成长观、事业观,坚持密切联系青年,养成了良好群团工作作风,练就了过硬本领,着力打造了忠诚、担当、干净、专业的团学干部队伍。

       二、从严治团提升组织活力 

      始终坚持从严治团,增强看齐意识,明确了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从严治团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被团中央确定的基层团组织创建试点单位,以从严治团为前提,以提升基层组织活力为重点,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激发基层组织活力;坚持继承与创新并举,增强组织吸引力;坚持“以文化人”,提升组织凝聚力。按照共青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并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委机关、团总支、团支部、团小组工作职责,团员评议定格、团支部分类条例,推优条例,团员违纪处分条例,团总支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团支部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团委机关团干部建立联系点制度、青年教工团组织建设管理规定,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过好团员组织生活的规定等30余项共青团组织制度,科学构建了从严治团制度体系,为提升组织活力奠定了坚实基础。发动全校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广泛深入开展了“驻校蹲班”“‘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常态化下沉基层” “大宣传大调研”“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团委机关开放日”“四进四信”、团学代会提案、优秀团支部创建展示表彰、“特色团支部创建基金”“百秒讲坛”“户外三走”等各类优秀主题教育团日活动观摩评优奖励工作,通过系列创新举措的实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之风、调查研究之风、求实创新之风、清正廉洁之风得到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活力在从严治团的生动实践中得到了大幅提升。

       三、健全制度推动学生自治

      修订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联系学生和学校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行“学生信息交流制度”,积极做好诉求反映工作,指导学生会组织依法有序地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制定并出台了《学生会干部考评任免制度》,加强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综合能力强的学生干部队伍;制定并出台了《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干部管理规定》《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研究生会组织活动规定》等制度,不断加强对学生社团和研究生会的指导和管理,引导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为核心,开办校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5期,院级大学生骨干培训班150余场次,校院两级大骨班共培训学生骨干近10000人,科学构建了校院两级学生骨干培训体系。通过认真落实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鼓励学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众筹众创”的开展活动,学生自治组织不断焕发出新的活力,在学术环境建设、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引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校团委将以提高基层团组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切实加强团干部、学生组织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基层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服务能力、凝聚能力、学习能力和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和学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把我校共青团打造成为团员青年时刻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团组织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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