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五·四”系列表彰的通知》安排,经各级团组织评议推荐申报,团委全体会议集体审议,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期三天(4月23日—4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方式向学校团委反映。
受理电话:4392374
受理邮箱:tuanwei@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8年度“十佳大学生”、
“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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