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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挂职、兼职校团委副书记的通知

[日期:2022-03-24]

各院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攻坚,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改革方案》《全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任务分解的通知》文件要求,拟以公开选拔的形式选拔1名挂职教师、2名兼职学生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团委和校党委的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基本方略、基本路线、基本方针、政策理论以及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与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三)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具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共青团工作视野,对共青团工作现状及发展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选拔要求

(一)校团委挂职副书记1

1.中共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4.学校现任副科级以上干部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教师;

5.近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符合团章相关规定;

3.全日制在读一至三年级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研究生;

4.品学兼优,担任过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6.蒙汉兼通学生至少1名。

四、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党委组织部、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挂职团委副书记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推荐,报名兼职团委副书记的学生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资格初审后,报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推荐。报名人员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于202246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电子版发送至zzbgbk@imnu.edu.cn,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选拔形式

选拔形式视报名情况而定。

五、相关要求和考核

(一)校团委挂职或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挂职、兼职干部不占学校处级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挂职、兼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

(三)挂职、兼职干部的考核采取所在部门和团委双重考核方式,实行中期及任期考核制度。

(四)挂职、兼职岗位作为学校干部培养的平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参考,并存入本人档案。

联系人:苏玉明,乌雅汉

联系电话:047173837104392374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兼职副书记报名表(教师)

      2.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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