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
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进一步促进民族民间音乐在我校的交流与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推动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与传播,给拥有歌唱梦想的同学提供展示自己,释放活力的平台,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四届“恒韵杯”民歌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圆梦之声 乡韵中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社会学民俗学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参赛曲目
各地区民歌(支持民歌新唱)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
各学院团总支负责组织学生报名。
(二)初赛
专业组、非专业组初赛定于4月13日晚18:00-22:00在行知楼207、208举行。
(三)复赛、决赛
专业组、非专业组复赛、决赛分别定于4月20、21日晚6:30在盛乐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
六、评分方式和标准
(一)满分10分,设5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分取平均分为参赛选手最后得分。
(二)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要求。(2分)
(三)选手咬字清晰,气息流畅,音色优美 。(3分)
(四)选手表现力强,演唱感染力强,歌曲熟练把握到位。(3分)
(五)舞台表演得体,台风端正,仪态自然大方。(2分)
七、奖励办法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均设冠亚季军各一名、优秀奖八名,不分蒙汉组。
八、具体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各学院至少推荐5名参赛选手,于4月17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hengyunbeiminge@163.com,联系电话:乌雅菡15147722742,魏晨喆17614737417。
特此通知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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